2023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1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普及工伤保险知识,提高职业病职工工伤保险保障水平,射阳县社保中心现整理有关政策要点解答如下:
一级伤残 | 本人工资×27个月 |
二级伤残 | 本人工资×25个月 |
三级伤残 | 本人工资×23个月 |
四级伤残 | 本人工资×21个月 |
五级伤残 | 本人工资×18个月 |
六级伤残 | 本人工资×16个月 |
七级伤残 | 本人工资×13个月 |
八级伤残 | 本人工资×11个月 |
九级伤残 | 本人工资×9个月 |
十级伤残 | 本人工资×7个月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
五级伤残 | 20万元 |
六级伤残 | 16万元 |
七级伤残 | 12万元 |
八级伤残 | 8万元 |
九级伤残 | 5万元 |
十级伤残 | 3万元 |
小贴士: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
五级伤残 | 9.5万元 |
六级伤残 | 8.5万元 |
七级伤残 | 4.5万元 |
八级伤残 | 3.5万元 |
九级伤残 | 2.5万元 |
十级伤残 | 1.5万元 |
小贴士:根据盐政办发〔2015〕77号文件第四条,我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规定的基准标准下浮10%支付。
职业病职工工伤认定后报销工伤医疗费的范围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