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业单位人员岗位晋升
一、事项名称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岗位晋升。
二、申请条件
1、职称聘任取得对应职称确认卡。
2、岗位晋升的前提是对应岗位有空缺,符合对应晋升的岗位聘任时间年限。
三、办理流程
1、事业单位岗位变动人员填写岗位设置审核一套表,并交单位和主管单位审核。
2、根据证明材料和岗位情况,审核是否满足岗位晋升的条件。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初步审核并交分管领导审批。
四、注意事项
不同系统的事业单位岗位晋升条件不同,其中水利系统、卫生系统和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四至十二级,须分别在下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四级至七级,须分别在下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四年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须分别在下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其他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四级至七级,须分别在下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三年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须分别在下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五、办理地点:市民中心15楼1513室。
六、联系/咨询电话:0515-82320936
2、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与岗位聘用
一、事项名称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与岗位聘用
二、办理材料
1、事业单位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岗位设置审核表(一式三份)。
2、提供编办核准单位性质和编制数的相关文件。
3、在编人员名册以及在编人员岗位等级证明的相关材料。
三、办理流程
事业单位提供以上相关材料,经过主管部门审核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根据材料对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进行初步审核签字,并交分管领导审定。
四、注意事项
1、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必须在编制员额范围内设岗。经费来源部分由财政支持或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如确因事业发展需要,现有人员超过编制员额的,可按“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设岗。
2、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不得突破经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同时,在首次开展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对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要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的岗位。因此,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时,如果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结构比例超过了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可先超比例聘用,并通过自然减员、交流、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
五、办理地点
市民中心15楼1513室。
六、联系/咨询电话:0515-82320936
3、事业单位公开选调
一、事项名称
事业单位公开选调
二、申请条件
参加选调的事业单位取得编办同意选调用编的函。
三、办理流程
1、审核选调函和选调方案并报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审批。
2、依据方案与选调单位一起,严格按程序做好考务工作。
3、选调结束后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公开选调流程和公开招聘一样,坚持公平公正。
五、办理地点
市民中心15楼1513室。
六、联系/咨询电话:0515-82320936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发布
一、事项名称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发布
二、办理材料
编办用编计划、 公开招聘方案。
三、办理流程
1、事业单位提供编办的用编计划。
2、事业单位制定招聘方案。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初步审核招聘方案,经分管和主要领导人审阅后提交到市局事业处,经市局审批后方案网上发布。
四、注意事项
公开招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或与岗位无关的条件,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五、办理地点
市民中心15楼1513室。
六、联系/咨询电话:0515-82320936
5、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
一、事项名称
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
二、办理材料
1、《射阳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射阳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3、《射阳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名册》。
4、涉及到处分影响年度考核结果的需要相关处分结果文件。
三、办理流程
1、被考核人根据平时考核,填写《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事业单位和主管领导人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依据对应的考核文件对被考核人的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审批并交分管领导审阅。
四、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1、非单位公派,但经单位同意离职学习超过半年的。
2、当年因病(工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3、经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五、办理地点
市民中心15楼1513室。
六、联系/咨询电话:0515-82320936
6、事业单位人员聘用与管理
一、事项名称
事业单位人员聘用与管理
二、申请条件
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需要人社部门备案。
三、办理流程
1、公开招聘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聘期等事项。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聘用工作组织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经公示后其聘用单位对其政审考察。
5、人社部门开具录用介绍信之后进行聘用,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6、签订的聘用合同统一报送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备案。
四、注意事项
1、聘用单位应当与受聘人员以书面形式订立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必须具备下列条款:聘用合同期限、岗位及其职责要求、岗位纪律、岗位工作条件、工资待遇、聘用合同变更和终止条件、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2、合同期最长不得超过应聘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
3、事业单位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时,原职工拒签的,单位应当给予其3-6个月择业期。择业期满后未调出的,应当劝其办理辞职手续。未调出又不辞职的,予以辞退。
五、办理地点
市民中心15楼1513室。
六、联系/咨询电话:0515-82320936
7、事业单位人员调动
一、事项名称
事业单位人员调动
二、办理材料
县内调动(系统内调动):用编计划、在编证明、调动报告、事业单位调动审批表。
县内调动(跨系统调动):用编计划、在编证明、调动报告、事业单位调动审批表,跨系统逆向调动还需要填写列编审批表。
县外调进:用编计划、调动报告、在编证明、县外调入审批表、事业单位调动审批表。
调出县外:调动报告、在编证明、事业单位调动审批表。
三、办理流程
1、申请调动的人员提交相关材料给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依据相关材料填写《射阳县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表》,经科室审核后提交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阅。其中跨系统逆向调动还需要填写列编审批表,跨系统逆向调动和县外调进审批表都要编办签字盖章。
3、局领导审批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出具介绍信。
四、注意事项
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尤其调出县外要审查调动人员的聘用合同,有无履行合同规定的聘用期限。
五、办理地点
市民中心15楼1513室。
六、联系/咨询电话:0515-82320936。
8、干部档案查询、转递、摘抄
一、事项名称
干部档案查询、转递、摘抄
二、办理材料
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三、办理流程
档案馆现场办理。
四、注意事项
干部本人不允许查阅本人档案。
五、办理地点
射阳县解放路24号劳动宾馆1号楼2楼楼梯口西侧。
六、联系/咨询电话:0515-82367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