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社会保险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类

来源:射阳引才用工智慧平台

时间:2023-03-20

作者:人社局

浏览量:

1、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一、事项名称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二、设定依据

《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

三、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请,受理机构审核后为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市场监管、民政、司法、宗教编办等部门推送的单位注册登记信息,同步完成社会保险登记。

四、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等登记证书复印件。

2、社会保险信息采集表。

3、授权委托书。

五、办理流程

六、注意事项

审核业务材料是否合法合规;审核业务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审核通过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出具社会保险登记申请表,申请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七、办理地点

县市民中心一楼服务大厅、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村党群服务中心大厅。

八、联系/咨询电话:0515-82326869、0515-82326944

2、用人单位用工参保登记

一、事项名称

用人单位用工参保登记

二、设定依据

1、《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

2、《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46号)。

3、《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业务协同工作的实施意见》(苏人社函〔2020〕318号)。

三、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四、办理材料

1、用人单位用工参保登记花名册。

2、双边互免协议/台港澳居民参保证明。

3、护照/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超50周岁女职工:属于女干部身份的,必须提供原人事局认定干部身份的档案资料;属于工人身份从事管理岗位工作的,必须由新参保单位提前向人社行政部门主管处室报备,凭经认定的管理岗位人员报备表方可参保。

五、办理流程

六、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在办理用工参保登记时应真实准确填写《用人单位用工参保登记花名册》中个人编号、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从事岗位、劳动(聘用)合同签订情况、月缴费工资等内容。所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劳务派遣公司(民营和公共)除填写上述内容外,还应通过“网办大厅”如实填写用工类型和实际用工单位编号,如用工类型或派遣单位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进行变更。

七、办理地点

线下办理:县市民中心一楼服务大厅、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村党群服务中心大厅。

线上办理(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八、联系/咨询电话:0515-82326869、0515-82326944

3、用人单位退工停保登记

一、事项名称

用人单位退工停保登记

二、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应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退工登记备案、社会保险停保申报手续。

三、办理材料

用人单位退工停保登记花名册。

四、办理流程

五、办理地点

县市民中心一楼服务大厅、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村党群服务中心大厅。

六、联系/咨询电话:0515-82326869、0515-82326944

4、企业参保单位注销

一、事项名称

企业参保单位注销

二、设定依据

1、《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03号)。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五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30号)。

三、申请条件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企业注销信息,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同步办理注销登记。

2、其他依法终止的参保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申请,受理机构审核后为符合条件的单位办理注销登记。

四、办理材料

1、法院裁定企业破产法律文书。

2、单位主管部门批准解散、撤销、终止的有关文件。

3、射阳县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

五、办理流程

六、办理地点

线下办理:县市民中心一楼服务大厅、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村党群服务中心大厅。

七、联系/咨询电话:0515-82326869、0515-82326944

5、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险登记

一、事项名称

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险登记

二、设定依据

1、《省政府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意见》(苏政发〔2020〕45号)。

2、《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381号)。

三、申请条件

1、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2、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四、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件。

2、灵活就业申请登记表。

3、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报登记表。

五、办理流程

六、注意事项

首次参保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予办理。

七、办理地点

线下办理:县市民中心一楼服务大厅、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村党群服务中心大厅。

线上办理(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

八、联系/咨询电话:0515-82326869、0515-82326944

6、灵活就业人员停保登记

一、事项名称

灵活就业人员停保登记

二、设定依据

《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统一办理的实施意见》(苏人社函〔2020〕321号)。

三、申请条件

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本人申请。

四、办理材料

1、暂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件。

五、办理流程

六、办理地点

线下办理:县市民中心一楼服务大厅、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村党群服务中心大厅。

线上办理(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

七、联系/咨询电话:0515-82326869、0515-82326944

7、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一、事项名称

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二、设定依据

1、人社部发[2014]10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第二条。

2、人社部发[2018]3号—《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第三条。

3、人社险中心函[2015]38号—《关于印发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第六条。

三、申请条件

1、中标或承接工程,至主管部门进行施工合同备案后,可至工程项目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2、参保主体单位必须登记。

四、办理材料

1、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表。

2、参保花名册(电子或纸质)。

3、中标通知书/承接工程通知书。

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五、办理流程

六、注意事项

工程建设项目不属于本统筹区不予办理。

七、办理地点

县市民中心一楼服务大厅、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厅、村党群服务中心大厅。

八、联系/咨询电话:0515-69221308、0515-89221686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相关推荐

暂无相关推荐
欠薪投诉
射阳人社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